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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8-28 09:07:00

照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2月29日至4月29日,中央第八巡视组(以下简称“巡视组”)对中国农科院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6月2日,巡视组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两个月以来,中国农科院党组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严抓严改、长抓常改,整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整改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担当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牢把握中央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充分认识巡视整改对于中国农科院走中国特色农业科技创新道路、在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征程中当好先锋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院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高标准、严要求,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声”。主动把加强党的领导聚焦到科技创新服务“三农”上去着力,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增强农业科研“国家队”的使命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在行动中找差距,在行动中看齐,在行动中落实;主动把加强党的建设放到院工作全局中去把握,抓深思想建设、抓紧组织建设、抓实作风建设、抓严反腐倡廉建设、抓牢制度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放到科技创新实践中去谋划,带领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督促各级纪检组织担负起监督责任,将巡视整改工作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结合起来,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

院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整改组织工作。一是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成立了由中国农业科学院院长李家洋、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萌山担任组长的“中国农科院党组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负责日常工作。二是统筹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措施。在巡视组反馈意见后一周内,组织精干力量,由党组书记亲自挂帅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在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逐一研究梳理基础上,确定了9大方面37项整改任务122项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落实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在整改方案中,逐一明确细化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确定了首席责任人,便于遵照执行、监督落实和整改验收。三是加强部署调度。建立整改台账,随时把握整改进度,做到整改一项,销账一项,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和落实。整改期间,院党组先后召开视频会议、专题会11次,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按照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原则,抓住监督问责的“牛鼻子”,强化压力传导,形成整改合力。一是加强对院属单位(部门)整改工作的指导,系统推进院党组和各单位整改工作,形成齐抓共改的工作格局。院属各单位制定本单位(部门)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方案,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主动认领院党组整改方案中的问题,突出直属单位党委领导班子和党政一把手两个整改主体,切实推动问题见底、整改到位。二是加强督导落实。由院领导带队,组成10个督导组,审定各单位整改方案,并分赴35个院属单位、10个机关部门进行现场督导,通过与领导班子、首席专家、青年骨干和管理人员进行座谈,了解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每一项整改措施落实,确保每一个直属单位通过整改验收。三是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将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紧密结合,把握节奏、分类推进。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迅速研究,及时完成;对正在进行整改的,不断完善方案措施,确保时间进度和整改成效;对涉及问责的,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执纪;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制定规划安排,分步实施,持续推进。

二、以坚决有力的措施,推进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党的领导方面

1.自觉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中央“三农”方针政策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三农”决策部署。巡视整改以来,院党组进一步强化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央“三农”决策部署及科技创新要求,全面增强党组成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及时落实中央“三农”决策部署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推进全国性、区域性和革命性科研选题的形成,出台了《中共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的意见》和《落实中央“三农”部署 推进重大科技任务形成的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加强农业科技创新的8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构建了以调查研究—学术咨询—党组决策为核心的重大任务形成机制和以任务推进—组织实施—绩效考评为核心的重大任务推进落实机制。积极发挥国家智库作用,组建农业经济与科技战略研究中心和海外农业研究中心,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和农业部要求,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现代农业发展,开展重大热点问题调研,及时报送中央及有关部门。院党组进一步完善重大任务专项督办机制,重点对中央领导讲话批示精神、中央1号文件、中央及农业部部署的农业农村经济工作任务、院党组贯彻落实服务“三农”决策重大事项进行督办,明确任务分工、完成时限和保障措施,确保不折不扣落实。

聚焦“三农”发展,做好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巡视整改工作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规划制定,加强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充分发挥院八届一次学术委员会作用,对《“跨越2030”农业科技发展战略》等进行咨询评议,完善《中国农业科学院“十三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得到科技部、农业部高度认可,实现院规划与科技部、农业部编制的相关国家规划的有效衔接。在此基础上,组织144位战略研究专家,系统研究提出“三农”发展重大问题清单35项,梳理提出全国性、区域性、革命性重大科研任务选题清单,向国家有关部委推荐3个国际大科学计划建议。与此同时,积极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有效推动科技规划重点任务的落实,今年以来,我院作为牵头单位共主持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32项,立项数占全国农业领域25.2%,经费占31.4%,充分体现了“国家队”的学科优势和龙头地位。

针对革命性重大成果不多等突出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协同创新,积极培育重大成果。通过科技创新工程,围绕“三农”发展需求,组织凝练提出全院性的19项重点科技任务。通过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并经院党组研究决定,重点围绕“三农”急需的重大科技需求,开展南方地区稻米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华北地区节水保粮、东北黑土地保护等多项协同创新行动。大力加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积极探索农业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和区域农业科技任务推进机制,制定了全国长期性科技工作方案、全国基础性科技工作方案,撰写了区域农业绿色增效技术系统重点研发计划专项建议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梳理科技创新重大成果,申报国家科技奖励,目前有小麦种质资源与遗传改良、“中棉所49”棉花新品种培育、高效低风险农药、口蹄疫疫苗等7项科技成果通过了2016年国家科技奖励初评公示。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期间举办的国家“十二五”科技创新成就展上,我院“智能LED植物工厂”成果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评价,进一步增强了中国农科院革命性成果的培育成效和加快科技创新、全力服务“三农”的信心和决心。

多措并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扎实提升科技服务“三农”水平。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聚焦“一控二减三基本”发展目标,全面加强科技成果集成示范推广。进一步加大水稻、玉米、小麦、棉花、油菜、大豆、马铃薯、奶牛、羊等9大产业绿色增产增效模式研究与示范工作力度,建立院所领导挂帅、首席专家实施的工作责任制,纳入研究所绩效考核内容,落实经费支持。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加强优质高产新品种和轻简化机械化等新技术研发和集成,在不同生态类型和主产区构建可复制可推广的综合生产技术模式。围绕解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科技要素向企业流动渠道不畅、市场在配置公共成果资源作用不能有效发挥等问题,全面加强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和国家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内容与应用功能,强化科技成果价值发现、托管交易、众创服务和人员培训工作,加强管理创新与机制创新,推动2个交易平台进入科技部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促进全院科技成果和全国农业系统的科技成果公开公平交易和转移转化,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围绕加快重大实用科技成果普及与应用,全面加强科技成果展示推介工作。通过全国农业科技重大成果展、国家“十二五”科技创新成就展,展示了我院“十二五”期间获得的31项国家奖科技成果,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围绕加快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应用、提高农民科技素质的目标,全面加强科技培训和科学普及工作。利用中国农科院培训中心、出版社、网络媒体等,组织多种形式的科技培训、技术讲座,创设了转基因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科普培训课程;组织研究所开展大规模的农民技术培训和现场技术指导;通过绿色增产增效模式研究示范项目,在17个省区培训新型职业农牧民;通过接纳农技管理人员来院进修学习,探索全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科技培训新方式;把科技培训和科学普及工作成效纳入研究所和科技人员考核评价。为激励科技创新、促进成果转化,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建立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和促进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制定《中国农业科学院鼓励科研人员创新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办法》(试行),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2.强化院党组和直属单位党委的领导

全面加强党的工作制度建设。充分发挥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统筹谋划作用,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推动形成全院党建“一盘棋”格局。近期召开4次会议,研究部署“两学一做”、“两优一先”等党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强化对院属单位特别是京外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修订《中国农业科学院工作规则》,进一步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明确党政班子职责分工和议事规则。修订《中国农业科学院院属单位党委工作规则》,对院属单位党委的地位作用、基本职责、议事决策规则、工作机制等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突出强调党委要领导决策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明确和细化党委决策程序,切实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修订《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所所长工作条例》,对所长自觉接受党委监督、执行党委决策等作出明确规定。

选好配强研究所党委书记。制定《“十三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主要任务和举措,强调更加严格的党委书记选拔任用条件和程序,将“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党委书记岗位。修订《中国农业科学院院属单位党委纪委换届审批工作规定(试行)》,进一步理顺院属单位党委纪委换届审批程序。制定《中国农业科学院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明确交流年限要求,加强重点岗位干部交流,加大机关与院属单位、院属单位之间干部交流力度。坚持任期制,保持领导班子的生机活力,优化年龄、专业结构。加强和改进后备干部工作,重点培养党政正职后备人选,坚持必要台阶、递进式培养、长期历练,建立50人左右的正所级后备干部队伍,防止急用现找。

3.规范选人用人

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院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干部工作一系列部署,把“严”落实到选人用人管人的全过程。组织人事干部系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把牢干部选任“动议、推荐、考察、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逐一查找梳理风险点,明确每一环节工作标准,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针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以征求意见代替民主推荐的问题,明确要求在院党组充分动议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工作。巡视以来,共计到院属7家单位开展副所级领导干部民主推荐,严格做到将动议人选和其他符合资格人员一并作为参考人选,组织大会推荐,深入开展考察工作。严格执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在近期提拔的副所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中,均严格履行5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期,对于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方可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加强对全院干部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建立由部(院)巡视组、院办公室、人事局、财务局、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协调机制。改进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工作,明确要求在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前,人事部门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纪检监察部门征求提任干部党风廉政情况意见。近期,人事部门向监察局发出涉及9名同志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均严格执行提任廉审程序。坚持立行立改,针对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的个别副所级干部任前违纪问题,给予党纪处分,解除试用的职务,严肃追究对举报线索把关不严、造成“带病提拔”的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完善日常管理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处级以上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近期重点抽查了55名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人选,完成了2015年度92人随机抽查,对抽查核实结果不一致的12名副所级干部和人事局管理的干部进行了函询。

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监督制度。加大院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一报告两评议”结果运用,提高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重点加强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谈话函询制度,促使主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用人权。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离任检查制度,对2013年至2015年离任的12名党委书记离任检查工作已作出安排,对今年以来新离任的5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离任检查工作已安排完成。对2012、2013、2014年度“一报告两评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满意率”超过10%的5个单位,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督促整改。对13名2015年度新提拔副所级干部“一报告两评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干部所在单位,由单位主要领导向干部本人反馈评议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督促改进提高。对选人用人信访举报线索,一一组织核查,坚决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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